近日,广西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快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培育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激活餐饮消费市场,明确壮大餐饮市场主体、打造餐饮领军企业、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做强餐饮企业品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治区商务厅网站截图。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加快发展预制菜
打造消费新场景
支持餐饮小摊小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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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具体措施和奖励↓↓
壮大餐饮市场主体
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及有关配套企业与我区桂菜产业链企业合作发展,丰富餐饮市场优质供给,支持餐饮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对自2021年起,年营业额首次达到200万元,且第二年年营业额增速高于所在行业全区平均增速的餐饮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享受奖励1次。对自2022年起,年营业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自2022年起,年营业额每新跨上一个亿元级台阶的餐饮企业奖励15万元,每家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打造餐饮领军企业
评选自治区级餐饮龙头企业,支持桂菜和广西米粉企业“走出去”。对当年在区外新开设2家及以上连锁直营门店的桂菜企业,以及当年在区外新开设5家及以上连锁直营门店的广西米粉企业,给予企业总部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奖励。
柳州螺蛳粉。严黄 摄
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
创新开展“中华美食荟·味道广西”餐饮促消费活动。对当年参与促消费活动,且年营业额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区行业平均增速,同时年营业额增量超过200万元的餐饮企业,每增加100万元营业额,第二年给予1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做强餐饮企业品牌
支持餐饮企业申报“老字号”,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广西老字号”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实施名店、名师、名菜“三名工程”,对认定对象予以重点宣传推广。
加快发展预制菜
鼓励企业建设预制菜配送中心,为餐饮企业提供预制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开展“桂味”预制菜品牌评比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加大媒体宣传,打响广西预制菜特色餐饮品牌。组织预制菜企业参加区内外重点展会,举办广西预制菜产销对接会,扩大广西预制菜市场占有率。
“桂味”预制菜展示。图源广西农业农村厅
加强行业交流合作
持续举办广西餐饮食品博览会,打造行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区内餐饮企业参加全国性食品餐饮类展会,加强区内外餐饮企业行业交流合作。
打造消费新场景
鼓励各设区市发挥文化、生态、产业优势,打造特色美食集聚区、高品质美食街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及改造提升类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餐饮小摊小店发展
对各市统筹规划新建的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带动就业明显的小摊小店集聚区,经自治区评定为特色集聚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80万元。面向餐饮小店开展“广西网红小店TOP榜”、“广西网红小吃(饮品)TOP榜” 评选,对获评对象给予重点宣传推广。
柳州北雀夜市的摊位上坐满了吃夜宵的人群。图源南国今报记者 颜篁 实习生 游惠雯 摄
加大金融支持
建立餐饮企业与金融机构联系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为餐饮企业提供融资和增信服务。加大“桂惠贷”支持力度,优化贴息比例和金额等要素配置。加大“桂惠贷”惠及面和精准度,推动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应贷尽贷,支持我区餐饮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商业银行针对餐饮行业的特点,开发小额快贷金融产品,助力餐饮业加快恢复。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按照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扩大就业岗位。
加强纾困解难
组建餐饮业纾困专班,建立重点餐饮企业联系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解决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底,项目补助类措施以每年正式发布的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为准。如国家或自治区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执行。已从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同类型财政资金的企业不再支持。
来源丨自治区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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