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潘伯华。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魏自若)“既已启航,定当远行;既已受任,定当不辱使命。”这是潘伯华在怀化市人民检察院首批员额检察官宣誓大会上的铮铮誓言。
平日里不善言辞,誓言却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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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别人口中,总能听到关于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潘伯华各种各样的雅称:知识渊博的“潘博士”、答疑解惑的“活字典”、排忧解难的“好兄长”、勤于躬耕的“老黄牛”……可是,当面对笔者时,他却连连摆手:“没什么值得谈的,这都是我的分内事。”
从检34年,潘伯华先后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公诉科副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荣获湖南省首届“十佳公诉人”、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一串串数字和荣誉的背后,是时光镌刻的忠诚与担当,更是潘伯华三十四年如一日,执着坚守在公诉岗位上的履职答卷。
缘定公诉,无悔三十四载的挚爱
“我对法律有一种信仰,特别想当一名法律工作者,打击犯罪抓‘坏人’。”从小,潘伯华就有一个梦想,用法律为老百姓伸张正义!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潘伯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湘潭大学法律系,立志从事法律工作。大学期间,他刻苦钻研,撰写了大量读书笔记,打下了坚实的法学基础。“大四通过在茶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经济检察科实习,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那个时候我的心里就种下了一颗种子,将来我要当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公平与正义。”1989年夏,潘伯华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求职”的首站就是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怀化分院,从事的是审查起诉工作。自此,青葱学子,与检察“缘定终身”,在公诉岗位上一干就是34年……
入职第一年,他就碰到了“硬茬子”,被分到的首个案件就是一起涉案人员多达15人、犯罪事实30余笔的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面对这个内部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案件事实疑难复杂,初出茅庐的他迎难而上,远赴数十个犯罪地点开展现场复勘,仔细复核每一个犯罪地点被盗窃的电力设备在案发时是否正在使用、是否危及公共安全等关键证据。
这么复杂的案件,材料堆积如山,潘伯华主动开启“6+1、白加黑”工作模式,抽丝剥茧、层层梳理、深挖细查,认真梳理该案犯罪团伙内部成员的地位、分工等情况,为每一名犯罪嫌疑人“量身定制”讯问提纲。当时由年仅23岁的他为主,对年龄远大于自己的15名犯罪团伙成员连续开展了5天高强度的提审工作。最终,这场鏖战在受理案件后的第25天划上了句号,他以“吃得苦、霸得蛮、耐得烦”的精神啃下了检察生涯的第一块“硬骨头”,起诉的犯罪事实及指控的罪名均被法院判决确认,15名被告人受到了应有惩罚。
“是缘分更是热爱!”谈起自己深爱的检察事业,潘伯华感触颇深。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潘伯华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审慎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地办理了近千件案件。他虽年近六旬,且曾动过3次手术,仍不服老,始终坚守在任务最繁重的公诉一线,近三年来承办案件86件135人,其中一审案件15件23人、二审案件11件26人,其他类案件56件86人,参加本院检委会案件研究、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和听取基层院案件汇报350余件次。他把对检察工作的忠诚与挚爱刻在心里,贯穿于经办的每一起案件之中,确保零差错、零申诉、零信访。
务求极致,坚守公平正义的逐梦人
“我们始终要以求极致的标准精心办好每一个案件,任何时候不能有丝毫懈怠。”潘伯华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始终尽职尽责,敢于并善于攻坚克难,勇于查办“硬骨头”案。
2018年,省检察院指定怀化市检察院办理常德市经开区原管委会主任向某某(副厅级)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这起案件案管系统分案并没有分到潘伯华的办案单元,但检察长考虑到该案是省检察院指定怀化市院办理的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案情重大复杂,指定由潘伯华办理。潘伯华虽然已年过50岁,且刚动过手术,尚未痊愈,但考虑到公诉岗位的员额人员不足,欣然接受了组织安排。此次案件涉嫌4项罪名,共102册案卷材料,办案工作量大,潘伯华主动放弃多个双休日,加班加点审阅案卷材料,经常一坐就是3至5个小时,一动不动,用他自己的话说“上趟卫生间都是件奢侈的事”。他明知医嘱“术后不能久坐”,但为了完成阅卷任务,也顾不了那么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硬是将102册案卷材料阅完,高质效依法从快起诉。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罪名与起诉认定的事实和罪名完全一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每一起案件都需要反复严审细查,绝不能因任务的繁重而打‘马虎眼’!”眼前这位老检察人虽年近六旬,但精气神十足,办案的热情丝毫不因年岁的增长而减弱。
2019年8月至12月,潘伯华全程参与了震惊全国的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潘委经常加班加点,通宵熬战,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可贵品质。”怀化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谌建华介绍:“潘委积极引导侦查,在侦查徇私枉法犯罪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案件性质还难以判断的情况下,提出确立徇私枉法犯罪的侦查思路,为迅速统一侦查认识,提振侦查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侦查突破的关键阶段,潘伯华每天第一时间审查研究各审讯组的审讯笔录,并在各审讯组第二天再次审讯之前,与各审讯组交换意见,对审讯情况作出全面评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次审讯的基本思路、策略及重点、难点,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他严审细查,与审查起诉组同事进行严密地分析论证,精心制作讯问提纲,确保至关重要的审查起诉第一次讯问取得如期效果,为全案事实的认定打下坚实基础。在出庭公诉阶段,他亲力亲为,组织制作出庭预案,研究制定举证提纲、法庭讯问提纲、答辩提纲,起草2起案件公诉意见书,为顺利查办“6.28”专案做出了突出贡献。
维护民权,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潘伯华常说:“检察官办案子,既要彰显法律的威严,又要传递法律的温度。”在刑检一线办案30多年,潘伯华始终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正确行使刑事检察权,既不放纵犯罪,也不冤枉好人。
1998年,潘伯华接任承办石某某兄弟二人涉嫌特大故意杀人案。之前,该案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次,3次更换起诉承办人,始终未能取得进展。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只移送石某某兄弟二人,但卷内有多份群众联名控告材料控告同村的米某某也是凶手,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证据单薄,案情扑朔迷离,疑难复杂,且案发现场位于深山,方圆几公里无人居住。该案人命关天,且法律程序已全部用尽,是大家都不愿办的“硬骨头”案。当领导安排他接任办理时,他二话没说,爽快接受任务。受案后,潘伯华认真审阅案卷材料,深挖细查事实证据上的疑点和矛盾,寻找突破口。经反复研究分析,制定周密的自行补充侦查提纲后,加班加点,一方面会同公安侦查人员共同审讯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兄弟二人,固定口供内容,从口供方面排除米某某作案的嫌疑,另一方面,扩大调查取证范围,不畏山高林密,跋山涉水数十公里,对案发当地的10余名证人进行调查问话,从中找到2名关键证人证明米某某无作案时间。经过连续7天的艰辛工作,潘伯华终于查清了案情,排除米某某作案可能,对石某某兄弟二人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为这一重特大悬疑案件画上圆满句号。潘伯华的突出表现得到了当地党委、公安侦查人员的高度评价和交口称赞。
“要罚当其罪,绝不出入人罪。”潘伯华牢固树立现代执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潘伯华办理戴某某、舒某某故意杀人案。该案因事出有因,难以判处被告人死刑,但判决前,被害人近亲属诉求非常强烈,明确提出如果不对被告人判处死刑,他们就坚决不服,申诉上访到底。潘伯华评估该案有涉检舆情风险,因此,在办案过程中,一方面彻底查清案件事实,准确有力指控犯罪,另一方面认真听取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耐心专业地进行释法说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的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庭审,他们为潘伯华极端负责的专业精神所感动,虽然该案没有判处死刑,没有达到被害人近亲属的愿望,但他们出于对潘伯华的信任,不再坚持之前的诉求,表示接受判决。
公诉风流,台前幕后一束榜样的光
初入职作公诉人,一位老检察官语重心长地对潘伯华说:“作为一名公诉人,必须具备强烈的使命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要始终勃发出一股强劲的公平与正义的力量。”前辈们的言传身教一直影响着潘伯华,凭着执着与勤勉、坚定与无畏的闯劲,他成功地办理了一起又一起重大疑难案件。
2001年6月,潘伯华出庭公诉被告人王某某等15人特大跨省贩卖毒品案,这是怀化市当年破获的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原系芷江侗族自治县某乡司法员,为了牟取暴利,1999年上半年,经与云南毒犯杨某某、马某某共同商量策划,与张某某、张某等人共同组成一个特大贩卖毒品团伙,从1999年下半年至2000年7月,先后6次从云南携带海洛因8536克,到芷江县城贩卖,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为扩大教育效果,该案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庭审现场观摩庭开庭审理,新闻媒体现场录像。为了确保出庭公诉成功,潘伯华精心准备,制定周密的出庭公诉预案。在庭审过程中,面对1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以及座无虚席的旁听群众,潘伯华沉着冷静、理性规范,始终牢牢地控制住出庭公诉的主动权。在法庭调查阶段,针对被告人的翻供和无理辩解,潘伯华采取讯问与示证相结合的方式予以驳斥和揭露,让被告人自相矛盾,无言以对。在法庭辩论阶段,潘伯华站立脱稿发表长达30分钟的公诉意见,有理有据揭露犯罪,入情入理进行法制教育。针对1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潘伯华凭借超强的出庭公诉能力,按问题类别迅速进行归纳梳理,有针对性进行答辩,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层次分明、说理充分。他的发言既具说理性,又极富感染力,传送到法庭的每个角落,震撼着每一个人,15名被告听后不得不低头认罪。
潘伯华的精彩表现获得了一致好评:潘伯华在法庭上以一人之力力挫1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出色地履行了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生动展示了一名国家公诉人风采,是“舌战群儒”的经典现场版。后该案法院裁判认定的事实和罪名与起诉指控的完全一致,王某某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依法执行死刑。
台前,潘伯华是勤于深耕的老黄牛,做事认真执着,常常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幕后,他是乐于传道授业的师长,热心传帮带,特别注重培养年轻的品牌公诉人。
“潘委对怀化检察公诉队伍的培养,倾注了大量心血。”怀化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勇说:“多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比赛’和‘公诉人团体论辩赛’,潘委都担任怀化检察公诉团队的领队和教练,从选手的选拔、培训、赛题的研究、论辩方案的制定,全程参与、亲力亲为,很多时候更是通宵达旦地工作,这种精神深深影响着年轻的公诉干警们。”
2001年,潘伯华凭着精湛的业务水平,斩获湖南省检察机关首届公诉人大赛“十佳公诉人”称号,自然成了怀化检察“公诉明星”。 有了这颗“星”,前方就有了引路的“灯”。在各类公诉人论辩赛中,潘伯华被队员们亲切地呼为“潘委”“总教头”,是队员们心中的“定海神针”。
2017年,潘伯华带领怀化检察公诉团队斩获湖南省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三等奖,1人获全省“十佳辩手”。两个月后,省检察院指定怀化队代表湖南省检察机关出战“湖南省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在与律师的对决赛中,怀化队三战三胜,赢得满堂彩,1 人获“最佳辩手”,1 人获“最具风采奖”。
2023年,潘伯华再次率队出佂,在第七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怀化公诉团队6名选手从全省16支代表队83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4人获奖,3人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1人获评“全省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市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取得了近十多年来怀化在全省检察机关含金量最高的业务竞赛中的最好成绩。
作为怀化公诉团队的领队和教练,潘伯华贯彻市院新一届党组提出的“‘实’起来、‘细’起来、‘严’起来、‘活’起来”的工作思路,在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段志凌的统筹指导下,积极备赛,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为选手量身制定个性化训练方案,重点抓住业务笔试、检察策论、业务答辩和模拟法庭论辩等五个环节,通过组织集中自学、专家辅导、模拟实训等方式,全方位提升了选手们的法学理论素养、语言表达水平、临场应变能力和综合竞赛能力。
“潘委务实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能力,严谨的治学态度,儒雅的精神气质,是怀化检察公诉的一面旗帜。”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辩手”唐嘉感慨地说:“潘委兼具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朝夕如斯,念兹在兹。潘伯华说:“如果你喜欢办案,公诉工作就是你一生的幸福和荣耀所在。”34年,从满头青丝到如今的两鬓斑白,他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了检察事业。是什么令他初心不改、矢志不渝?他果断而坚定的回答:信仰和责任。对法律的信仰,对办案的责任,对公诉的挚爱,让他涵养浩然正气,在检察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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