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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明水县紧紧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这一总目标,聚焦乡村环境整治难题,依托“四个体系”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抓牢重点、抓好细节,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乡村环境“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
建立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体系。为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专人抓、专人管的工作责任布局,各乡镇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村两级责任义务,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的工作。
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工作推进体系。针对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升级,各乡镇村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量化分解,研究制定工作推进表,建立完善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如:实行门前包干、公益岗位包段、党员包户等机制。加强全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规划、落实,全面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拉练活动,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本乡镇辖区内各村屯,实地察看村路、屯道、沟渠等重点地段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提升工作质效,构建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考核评比制度,以评比看水平、以观摩知差距、以通报促提升,进一步激发争赶比超精神,不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下一步,明水县将持续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的突破口,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促进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深刻变化,真正实现从“村屯美”向“全域美”的转变升级。(记者 吴旋 通讯员 韩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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